剧情介绍

  第三十七届(64年)奥斯卡最佳影片《窈窕淑女》获十三项提名夺得最佳影片、最佳导演、最佳男主角、最佳彩色片摄影、最佳彩色片美工、最佳彩色片服装设计、最佳音响、最佳改编音乐八项大奖。
  卖花女伊莉莎.杜利特尔,长得眉清目秀,聪明乖巧,但出身寒微,家境贫寒。她每天到街头叫卖鲜花,赚点钱补贴家用。一天,伊莉莎低俗的嗓音引起了语言学家希金斯教授的注意,教授夸口只要经过他的训练,卖花女也可以成为贵夫人。伊莉莎觉得教授说的话对她是一个机会,就主动上门请求教授训练她。教授的朋友皮克林和他打赌,如果让伊莉莎以贵夫人的身份出席6个月后将举办的大使游园会而不被人识破真相,那么皮克林愿意承担一切试验费用和伊莉莎的学费,这激起了教授的斗志,希金斯欣然接受了挑战。他是不甘示弱的,他从最基本的字母发音开始教起。希金斯是个精力旺盛和讲究科学的学者,对每一感兴趣件事都能废寝忘食。他胸怀坦荡、丝毫不怀任何恶意,但他又象孩子一样,毫不顾及他人的感情,对伊莉莎严加训练。
  有一次,希金斯带伊莉莎去参加母亲的家宴时,年轻的绅士弗雷迪被伊莉莎的美貌和谈吐自若的神情深深打动,一见倾心,竟然丝毫也认不出她就是曾经在雨中向他叫卖的肮脏的卖花姑娘不。希金斯已经40多岁,还未结婚,他从来看不上年轻姑娘,可现在在生活上竟然离不开伊莉莎了。他的衣服饮食和约会安排,全凭伊莉莎照料。
  然而使伊莉莎气恼的是希金斯简单粗暴的脾气。他教她温文尔雅的用语,却从不用温文尔雅的态度对待她。
  6个月后,希金斯满怀信心地带伊莉莎和皮克林一起出席希腊大使举办的招待会。伊莉莎是以皮克林上校的养女的身份参加这次大使的招待会的,她全力以赴,谈笑自若,风度翩翩,光彩照人。当她出现在大家面前时,人们停止了交谈,欣赏着她令人倾倒的仪态。她的待人接物圆熟而老练,而又恰到好处,希金斯的第一个学生尼波姆克用尽看家本领与伊莉莎周旋,却被伊莉莎弄得晕头转向,失败而归,希金斯成功了。
  但当回到家里后,由于希金斯无视疲惫不堪的伊莉莎的存在,而是只顾和朋友庆祝打赌的成功,伊莉莎自尊心受到了伤害,委屈之下,愤然离开了希金斯的家。她在门口遇到了痴情的弗雷迪-他每天晚上都来到伊莉莎窗下徘徊,默默地关注着伊莉莎,伊莉莎为他的痴心感动。
  虽然希金斯态度暴躁,然而却是真情实意地对待伊莉莎,在伊莉莎赌气出走之后因此而十分苦闷,他到母亲家找她,两人却又吵了一架。伊莉莎表示要嫁给弗雷迪,希金斯既惊讶又生气,愤然离去。但是回家途中却又不可抑制地想起伊莉莎,当他一人在家中听着当初伊莉莎的录音时,伊莉莎回来了!她还是爱着希金斯!

评论:

  • 蒋奇正 0小时前 :

    喜欢这个剧本,表面上是简单的《我11》,内在流动的是一种离开,一种不得不成人,瓜熟蒂落的离开,一种选择,一种万箭齐发,不选不是人的选择。我们不得不走向的岔路口太多了,不见得谁好谁坏,毕竟,情谊也在马斯洛需求理论中,毕竟,活着未必比死了好。想起普希金的那句:心儿永远向往着未来,现在却常是忧郁,一切都是瞬息,一切都将会过去,而那过去了的,将会成为永恒美好的回忆。

  • 桀年 4小时前 :

    爵爷卸甲归田拍了这部半自传,有些地方拍的还是蛮魔幻,北爱冲突也没描写的太惨烈,目的就是为了给故乡的情书保持温暖的基调吧。小时候我对宗教能引发冲突也会觉得不可思议,现在老了逐步能体会到复杂性。

  • 竹妙双 3小时前 :

    第一场拍街头的戏份就败好感,滥用镜头和剪辑的结果就是乱战只剩下「乱」。从中看不到任何作为导演存在的有效调度,走位混乱到捕捉不到任何镜头语言的美感。所以选择制成黑白电影同样也是这类问题。意义何在?纯粹为了所谓的追忆而凹出故作高级的质感?还有,请放过《罗马》。

  • 晏孟君 9小时前 :

    “贝尔法斯特”是所有人遗落于身后的故乡,魂牵梦绕的是留下的故人、离开的游子和所有迷失的人,而离开,像所有的迁移和背井离乡的不得已一样,是城市衰落的征兆。天主教徒与新教徒很难调和的胶着导致国家的分裂。孩子问父亲自己跟女同学会不会有未来,父亲说,无论她是印度教徒、南方浸信会教徒或是反基督的素食主义者,只要她善良、正直,彼此互相尊重,随时欢迎她和她的家人。无疑,父亲的一番言论以及父母亲的鹣鲽情深都得益于祖父母的言传身教。祖父说,你不能通过在公园里走来走去来获得智慧。祖父语出惊人,是真正掌握生命价值本质的那一类人。无论是孩子从电影艺术中所摄取的人类文明的营养,或是新教神父具有表演性的教义宣讲,更或者紧紧贴合剧情的配乐歌单,跟祖父母的亲密关系相比,都只是一些无足轻重的修饰,都是以他们的爱情为原型。

  • 花心 4小时前 :

    很私人化很真挚的故事。但,或许是受限于时长的原因,很多东西都不清不楚的带过去了。母亲这个人物因外部环境的影响而转变略显突兀,原因出在构成外部环境的这场暴乱本身的描写太过欠缺,难以让人信服。比利像个可有可无的角色强盗A或者劫匪B,感觉这场戏和开头的暴乱戏的顺序可以换一换。故事线捋地不清楚,把握不住节奏,继而导致抒情的时候只能见缝插针,

  • 陆丹烟 1小时前 :

    太装腔作势了。又是总往演员脸上怼着拍的大特写镜头——“催吐镜头”。垃圾导演浪费优质演员。

  • 林晨涛 5小时前 :

    不自觉会想到《罗马》,自然会比较,质感还是差很多。过多的音乐和电影元素,虽然个性化,但也有种向外输出的冗余感。更像个人影像回忆录,意义更多可能还是在于追寻和纪念,以及再一次告别吧。一些对话很有意思,让沉重的离别变得轻巧了些。因为有共同经历,对其中的感情很理解,对我来说大概也是 Beijing is one small step. The town will still be here.

  • 鲁娅芳 8小时前 :

    2.5 宗教,故土,诙谐,哲理,爱与分离,以这种近PPT方式呈现,浪费情感,削弱共鸣。

  • 骏栋 7小时前 :

    同样是讲成长的故事,美国的成长和日本的成长就是风格迥异啊哈哈,挺喜欢这部的调调的,镜头感太棒了,小朋友的演技也很牛逼

  • 马运虹 1小时前 :

    【D】剧本还是很好的,但奈何布拉纳一塌糊涂的导演水平和拙劣模仿,空有堆砌的技巧的糖衣炮弹。

  • 雅婧 1小时前 :

    不知道为什么很多人会不喜欢,私以为这是今年最有可能拿到奥斯卡最佳影片的作品。作者拍出了一个平实朴素的故乡,各种角色都非常鲜活,小男孩的甜美纯真可爱让人仿佛见到了童年的玩伴,爷爷教孙子去追女孩也让人忍俊不禁。而且台词动人且节奏非常好。不知道为什么大家要去和《罗马》比,导演的经历和路数本来就不一样,为什么拍黑白的故乡就要拿来比较呢?怎么不和《八月》比?不和《伊万的童年》比?我觉得比较的对象应该是和肯洛奇的《男孩与鹰》以及《这就是英格兰》这样的作品。依旧是英国工薪阶层对童年和故乡的挽歌。不足之处是有些地方音乐铺太满,而且最后的升华也有些刻意了,但映射到现实中的乌俄冲突之下,也许可以坐等拿奖。

  • 枫灵 0小时前 :

    如果不是迫不得已,谁愿意背井离乡,家乡千百般落后与混乱,却在街头巷尾有同样的熟悉与温暖。年轻的人,可以轻易启程另一段人生。老去的人,只能选择与回忆相伴留守,叫他们不要回头。

  • 格呈 4小时前 :

    6.gogogo,早点搬家不就没事了,当然可能那小男孩的小女朋友就没法了,最后的告别还算好结局,爷爷死了,就就奶奶一个人在那儿

  • 鑫菡 6小时前 :

    在只有1%的人想要离开故乡的地方迫切地离开了她,又用99%的迫切回归故乡。“GO. Go Now. And don't look back”,丹奇奶奶和曼斯爷爷挑起乡愁的大梁,貌合神离的父母,兄长,特意安插的同桌的她,都没法在感情上说服观众。黑白儿童视角片就叫《罗马》?

  • 田才捷 5小时前 :

    作为一个前不久刚读过《什么也别说》的人,我是能够理解导演在这样一个命题下所想要表达的一些东西的,也能够理解有一些问题现在仍不便提及。

  • 益斯乔 2小时前 :

    三百年根源的对立,二十世纪后三十年的流血冲突,几次在内战边缘。政治,民族,宗教,这些蔓延在街道社区的仇恨,隔阂,冲突,是笼罩在每一个离开或者留下来的人一生之中的。直到今年还在因脱欧的爱尔兰海边界问题,芬党领导人的防疫问题而引发冲突流血及恐吓。比照电影,是无论如何,都不能以轻佻,软弱来批评的。这种视角的选择,是艰难前进的和平进程中,可贵的真挚感情。

  • 郯德寿 4小时前 :

    我,看不下去了。本身挺有意思的故事啊,可能我要求高了。奥斯卡,真是越来越垃圾了

  • 邗慕诗 0小时前 :

    无论她是什么宗教,只要她正直与善良,你就可以和她在一起。

  • 星明知 2小时前 :

    *btw Jamie Dornan is so fucking HOT,每次小男主叫daddy的时候我都想捂住他的嘴换自己来叫(不是

  • 谈英逸 8小时前 :

    不晓得是不是因为肯尼斯布拉纳的缘故,觉得这片“戏剧”感好强,每个角色都洋溢着一股排练多次的“过熟感”(其实就是失真)。看了20分钟后,我找到了一种观看方式,不要把它当做那个年代贝尔法斯特普通一家人的日常生活,把它当做肯尼斯的颅内小剧场,会比较好接受。拿《罗马》来比是有点抬咖,我先想到的是《八月》。顺便说:为什么詹米多南穿着白衬衫系着领带,还是给我一种没穿衣服的感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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