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本应是光
电影里用几个月赢来的胜利,现实里用了十年。
真实事件改编?女主和人权律师都很了不起……
这个拍出来的形势,就像一个印度超人拯救平民一样,这种跟传统的美国意识形态相一致了。
天啊!!!怎么过审的!!!中国电影别学好莱坞,别搬韩国了!!!赶紧学学印度吧!!!
可以拍得更好,但是这类电影实在太难拍了,因为一个案子背后是无数个不公正的累加,而且层层递进。很容易想到斯坦福监狱实验,但是更深刻的是不公正的本质究竟是什么?面对这个拷问,我们似乎只能寄希望于德性与良心。
罪犯不精明,案件也并不惊天,但是印度推进剧情的能力太厉害了,节奏掌握的游刃有余,急缓张驰有度,慢的唱歌,快的燃爆的BGM,让你两个多小时视听都被牵着走!
一个每年拍2000部电影的国家,“世界上电影产量最高的国家(请注意,是最高,不是最高之一)”,99.5%都是打发时间的爆米花电影。
半夜本打算分两天看完的,但剧情还是吸引了我看到结束。虽然还是避免不了一些印度电影的通病,无法融入剧情的歌舞之类的,可整部电影带给人的只有震撼。受害者妻子的塑造我非常喜欢,坚强的女人虽然贫穷但坚守信念。
如果普通人只配像猪狗一样活着,生命只能任凭他人蹂躏,那这确实是一个不值得过活的世界。
看的时候多次不明白自己为什么要看,一度以为是90年代香港cult片监狱风云。
全片印象最深,其实不是结局,而是妻子那一句『生命是最重要的,即使是那些警察中了蛇毒,我也会救他们』
妻子最终都不接受权势者威逼利诱的和解。
钱德勒律师的行为是高尚的。但是作为一部影片,过于超级英雄的描绘,又回到了印度电影最喜欢也是最擅长的造神模式。不是说这种包装不好,只是深知“本来就没有什么救世主”之后,总感觉略有不妥。外加核心案件中,三坏警的失误过于低级,使得整个抗击过程都仿佛撞了大运一样,很难看到这个烂透的体系。
警察犯罪漏洞太大了,这也给律师很多的机会,没有摔跤好看,感觉差了点意思,为真实的律师点赞,有信仰才有希望
与政府对抗,这是一条多么艰难的路。
但真实事件改编真的非常有力量
印度分为4个种姓,婆罗门是原人的嘴、刹帝利是原人的双臂、吠舍是原人的大腿、首陀罗是原人的脚。前面3种是征服者雅利安族,他们肤色白,主要从事脑力劳动,是统治阶级,像影片中的高等法官、高级警察、政府律师,级别越高往往肤色越白。而最后一种是印度原住民、被统治者,肤色普遍较黑,他们主要从事体力劳动,为前面3个种族服务。还有20%的人是贱民,属于不可接触者,像拉贾坎努就是来自于伊鲁拉人部落,他们原来都是印度南方的原住民,肤色最黑,他们是社会最底层,被印度所有的种姓欺负。印度宪法之父比姆拉奥就是贱民,他终身反抗种姓制度,但有人扮演甘地、尼赫鲁,就是没有扮演他的。警察们为了结案,就故意抓无辜的贱民顶罪,钱德鲁一个人的力量毕竟是有限的,他无法推翻印度社会根深蒂固的种姓歧视。
片里那种宏大bgm的半喜剧效果真的产生奇异的效果。我们对这种黑暗习以为常,对希望却表现出各种不适应
看到后面热泪盈眶。人人生而平等,不畏强权,争取人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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