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一天,在加利利海上,两个评论家坐在一艘船上,突然间耶稣出现了,行神迹在海面上行走,一个评论家对另一个说:“瞧见了吗?他甚至不会游泳。” ——如果一本书很感人就说它故作伤感,很古典就说它匠气,有趣就说肤浅,很有智慧就说它做作,如果它很有启发,那就说它哗众取宠好了。
不愧是巴尔扎克超越时代的作品,电影的改编使其对新闻界的批评更为集中化。在这个网红遍地,附庸风雅,趋炎附势,理想幻灭的世界里,如今依旧有现实意义。
场景,服装,音乐都超一流。 经典之所以是经典,在于其永不过时。或者说时代再如何进步,有些东西是不会变的。 因此看到了太多了可以折射的影子。
当巴黎向你露出她的裙底,你又当如何。
巴尔扎克的原著很扎实,改编得也很成功,复辟时期巴黎社会众生相,去年能战胜其他众多强片获得凯撒奖当之无愧。
标准的年代剧罢了。旁白是偷懒,男主空有皮囊。可以看看隔壁的Fabian。
这样说有些无脑:但Tim Blake Nelson的名字出现,就知道不会有什么大问题;当作是演技个人秀看也不会感到吃亏。故事上的“土、村、直”可能拾起了那种西部片总是充满着意味、又强调着家庭精神的核心气息;几次追缉,也有滋味。尽管距离《赴汤蹈火》或者Taylor Sheridan在做的东西,尚有段可观的距离;但依然借由Tim,带出了属于自己的特质。
-一本书很感人?那就说它故作感伤;
本片获得去年法国电影的最佳电影奖,可见也得到了作家祖国人们的认可。
3.8,还是看着巴尔扎克和维瓦尔第的面子上
2.5 // 旁白在给我解读电影内容,念两个半小时的旁白不如我直接去看原著,完全失去电影的意义 ps: 旁白内容是好的,读得想直接看原著
神枪手匪徒亨利·麦卡蒂妻子死后与儿子怀亚特独自在俄克拉荷马州切克沙镇从事农业养殖猪。1906年一天,妻子的哥哥艾尔·霍布斯过来帮忙,艾尔走后,父子屠宰猪,这时远处走来一匹母马且马鞍有血迹。于是循着血迹找到一昏迷受伤的男子,旁边有手枪和装满钱的皮包意识到是劫匪。救走男子后第二天去找医生且途中遇到3个寻伤者的骑警萨姆等3人。亨利回家,伤者称是堪萨斯州贝克斯特斯普陵镇警察,而3个骑警是假的。于是亨利赶走萨姆等人。萨姆让达根监视亨利,但夜间达根袭击亨利被打死。第三天萨姆绑架了艾尔并从镇上雇了几个枪手。萨姆开枪打死艾尔,亨利愤怒还击将萨姆等人一一打死。替柯里包扎伤口发现其胳膊有囚犯烙印而被柯里开枪击倒,怀亚特开枪打死柯里。原来黑警柯里与萨姆匪徒一起合伙打劫银行,萨姆欲杀柯里灭口时,柯里抢走了钱袋……
男主角长得太一般了,演得也不好,这个角色还不如让多兰演。女主角找了一个没有任何戏剧功底的是吗
完整性比较高,对于没看过巴尔扎克幻灭的是个普及。乱入多兰可还行hhh
4.1 人物的溃败从开头的自负就可以看到了,这种人物阶级的向上流动,没有人格魅力的话,就是两种极端,无脑爽文或无聊冗长
虽然很华丽,但拍得毫无新意,一部小说改编的电影还是需要旁白和对白推进故事的话,那我为什么不去看原作呢?
巴尔扎克看穿了欲望的本质啊……一切的龌龊和堕落几百年没变过。有了巴尔扎克的文本,电影已经成功一半了
3.5,全程多兰口述旁白,这样一个野心勃勃、盛极转衰的年轻人故事已经被描绘得太多,但这一部插入了文学的视角。同样的文学情怀,在平民是遥不可及的梦想,在贵族却不过是生活的锦上添花。
影片在造型以及画面感塑造上,将19世纪巴黎各个阶层现状生动的演绎出来,《幻灭》改编自巴尔扎克的同名小说,导演对其原著改变不大,基本保留了原始旁白,展现了导演独特的艺术追求。喜欢影片最后一个段落,吕西安走在森林中,在湖边脱去所有衣物,走向水中,仿佛在向观者传达这里才是他最终的归属,既没有世俗也没有喧嚣与繁华,唯有自己和空荡的灵魂,导演运用特写镜头聚焦吕西安面部,眼神中透露着无尽的疲惫,无奈与重生。
巴尔扎克之所以永远不会过时,就是因为他笔下的故事,在内核上是跨时代的。这样一个憧憬繁华都市和上流社会的年轻人,他拥有才华,又恰巧还有一些运气和决心,于是便在浮躁的巴黎展开了他自以为是的拳脚。可是人心啊,又怎么会满足于当下呢?一旦打开了野心的大门,猛兽便会分分钟将你吞噬,更何况是这类毫无家底的小镇青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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