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5。後半段真正意義上擺脫了音樂劇形式的束縛,開始了真正的影視化改編。但此處的「真正」也僅指分鏡層面,畢竟對彼時政治氛圍和社會環境的描摹極為不足,導致本就不多的現實感「折上加折」。雖然以創作者個體視角切入本身並無問題,只是在現在這個年代用小切口談《吉屋出租》,多少有些浪費題材了。
非常无趣,只剩导演的一腔热情。加菲演技有点过誉,他适合演自带圣光的角色,某些时刻很动人,但没有辨识度,和其他形象没什么区别(如《血战钢锯岭》)。歌不好听,因为Larson的那首Come to Your Senses勉强给及格分吧。
有时候觉得电影评论真是残酷,明明是真事但放到电影维度就是稀烂,也跟导演选取桥段有关吧。精彩之处在于用三空间连一个唱段,典型就是与好友离别那段。其实除了最后一首,所有歌我都喜欢,尤其女友吵架的那段声情并茂
有落俗套之处但也有感同身受之处,加菲自我突破歌舞片蛮成功,全片热血也悲伤,歌曲确实很普通,但导演通过一部电影纪念乔纳森已值得敬佩,致敬梦想致敬追梦者。
虽然讲的是逐梦演艺圈的故事,但融入了奔三焦虑话题,所以也可以跟普通观众建立联系。LMM自己的音乐剧被别人导演舞美做得华丽,自己导演别人的故事却能做到不追求浮华、选择最适合故事的表现形式。Andrew Garfield演得很好,希望明年奥斯卡能拿个提名。
贫瘠地燃烧,燃烧到贫瘠。电影一般,内核动人,一流的故事、二流的剧本、三流的制作。很Beatnik,很社畜关怀,依靠free writing和improvising的创作完全解构世界的隐喻和意义、摆脱了象征秩序的压迫,叫嚣出最原始最纯粹的自我表达。我们为什么要玩火?当一败涂地的现实与热爱共存,人就获得了去挣扎去燃烧的所有动力。
musical来说歌不行真的硬伤 讲述故事的方式也太平庸
用处理舞台剧的手法来拍电影,连带着加菲也用夸张式的舞台剧状态来表演,能感受到努力但也觉得有些用力过猛,基本也是全片观感的缩影。剧中剧的模式其实有些节奏上的割裂,尤其在于主线落脚点找不准状况下;稍微了解一下背景能被Jonathan的事迹打动,但片子内呈现的效果就很cliché了。
有时候觉得电影评论真是残酷,明明是真事但放到电影维度就是稀烂,也跟导演选取桥段有关吧。精彩之处在于用三空间连一个唱段,典型就是与好友离别那段。其实除了最后一首,所有歌我都喜欢,尤其女友吵架的那段声情并茂
可以把餐厅服务员满腹的烦躁化为直抒胸臆的宣泄,可以创作富有前瞻性的音乐剧讽刺未来人的情感麻木,可以在一地鸡毛的现实里永不言弃地追逐梦想,这就叫大艺术家吧。
歌不行,真的不行,从头到尾没有一首让人印象深刻的,光从这点上来说就是失败的音乐剧电影了。加菲都快四十岁的人怎么还是那么有少年气,但片子里一直好hysterical。三十岁,so what?不明白主角为啥这么焦虑,焦虑到都快有狂躁症了,无法relate。
没有必须坚持的梦想或信仰
不熱衷音樂劇,也不關注百老匯,很多隱藏彩蛋get不到。當勵志故事看三星半。
這部戲激不起我内心絲毫漣漪。。。可能是題材hit不到我吧。
传记歌舞片还是第一次看,感觉电影好像有意的回避那种“快闪式”编舞,大部分的歌舞场景都放在舞台排练或者独角戏,更有沉浸感和真实感,而且加菲唱歌居然这么棒!!惊喜
不喜欢,别营销最佳歌舞片了,故事很无聊很烂,到后半段才渐入佳境了一丢丢…爱乐之城可以甩这个电影九条街。
蛮有意思,用了音乐剧,电影,MV穿插形式,让我觉得很有新意。那个sunday的片段很有意思,“一群傻子应该在周日上午在家里,非要在这个铝合金材质的餐厅里花钱喝冷的合成果汁和微波炉贝果”,笑4
johnny wants to hide
7.0 通常了一些。毕竟是根据真人故事改编。
Jonathan Larson与《Superbia》。在29岁零9个月时看了这部电影。主创们对艺术的热爱是可以直击灵魂的,热烈而深沉,顺理成章,我的情绪就被牢牢的攥在了tick tick的时针嘀嗒声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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