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的爱乐之城,加菲的个人秀。同是又唱又跳,这部更注重唱,更偏生活,个人传记。如果爱乐之城男主是加菲,如果这部女主是石头姐,会不会更好,CP粉的怨念太可怕了
7.5/10。很巧,一天看两部音乐、传记类。对比的话,一群会唱歌的演员形成的化学反应,压过了如果没有本人感人故事就会沦为普通过生平的记录。
歌曲的旋律不错,但歌词更像口水歌,至于人物原型,由于对舞台剧零认识,艺术家的悲歌,作品都是创作者死后才能发扬光大,身价倍增,因为已绝迹!
没人比年奔三十还自觉一事无成的人更明白,
For the love of NYC,Musical and greatest artists!热血沸腾,眼眶含泪,恨不得起立鼓掌(只恨不是在剧院里),Bradley Whitford的桑爷造型乱真100个赞,好莱坞请给加菲小金人。
音乐剧粉滤镜加成,看到了很多Rent的影子,LMM这情怀牌很会打啊。
林-曼努尔·米兰达确实是有才,这个电影我感触太多了,Jonathan Larson,Respect.
这才是能淋漓呈现当下流媒优势的音像制品,尽管电影语法/结构性较弱,LMM还是为其注入了难得轻逸的律动感。两种艺术体裁的融合不止体现于即兴唱段,还有情绪和画面的巧妙对接(泳道幻化成的五线谱,经典的天台抒情段落,偌大体育场内孤独的钢琴)。喜欢用脱口秀做scene-switching point的创意,观众直到结尾才露面,是对叙事上自传式口吻的印证。很多细节固然还可以深挖,但维持在目前的水平业已令人动容。生命倒计时前的任性执着,恰到好处的鸡血和感伤。
作为拉森的第二部作品,本作的确显得很"sophomoric",它带着年轻作者常见的自命不凡,急于通过互文与经典建立关联。作品可以看作是桑爷”伙伴们“和"星期天"的合体,一方面是在处理自己的三十岁生日危机,另一方面是艺术家与现实生命间的和解。但拉森最令人感动之处是他的真挚,80年代艾滋危机和波西米亚式的生活态度毫无矫饰地流入他的作品,年轻人的挣扎以及对隧道尽头爱的渴望,都是他后来成功的原因。作品结尾处的连环why没有得到任何答案,但30岁生日钟声的爆炸性响声却无法回避,最终毫无说服力的“行胜于言”则只是无奈之举。米兰达作为宽街上新一代也是更成功的流行文化推手,对于这一切有着深刻理解。他切入这部有着明显缺陷的作品并将其面向电影媒介而打开,这样的思维体现出新一代音乐剧创作人在影像方面的长处。歌舞片看来还是有未来的。
歌舞的部分后半段不是很多,前面歌舞的部分比较多一点。不管怎么说这部电影真的很棒,具有灵性的一部传记电影。里面的音乐都很棒,如果是在电影院能看到的话效果绝对比通过小屏幕看要好很多,另外能不能不要在评论里再提爱乐之城了,两部从风格到叙事都没有任何交叉点……最喜欢的是灵感激发,泳池水全变乐谱那一段,太神了。
单拎出来还行,但是绝不能和爱乐之城比啊,这部只有typical可以概括,朋友人设、三段式剧本、舞台剧式编排等等都很typical,除了剪辑稍有想法以外,其他全都规规矩矩,这和爱乐之城甚至纯传记片登月第一人相比都套路化到家了
无论是情绪还是叙事节奏都乏于变化,可谓扁平
加菲太适合扮演这个角色,演技好、与原型像。
看到有些朋友因为某些缘故都会拿它与另一部音乐片做对比,但很遗憾,各方面,各方面它都无法比拟LaLaLand. 包括感情线
為夢想拼搏就像是沒有後路的豪賭,要麽功成名就,要麽粉身碎骨。不是所有人的努力都會被看見,主角是幸運的,但是任何人都有放棄的權利,只要不去後悔。
好久没看这么纯粹的歌舞片了。哭了。。加菲太有才华了,LMM也完全不像一个新手电影导演
到后期热泪盈眶,I have no time. I already 29.
对百老汇几乎没有了解
艺术门类大融合的流媒体年代,更能看出各门艺术类型独立存在的意义。某种跨界的“壁”,不是调试视听语言、精简叙事节奏就能轻松突破的——更何况,如这般自信的“创作者”所钟爱的,就是用所谓原汁原味的懒惰挑战双边的水准。
比《安妮特》还要如坐针毡。之前已经决定如果一部电影没办法在30分钟之内让我看进去,就果断放弃,拒绝再浪费时间看烂片。然而我为这片子坚持了一个小时,忍耐力的进度条还是烧完了。第一,节奏混乱,作为歌舞片歌不好听。第二,加菲表现得太arrogant了,为艺术疯癫不代表要arrogant,他的招人烦导致看不下去。第三,一直打破第四面墙太突兀了,不要一言不合句就直视观众好吧,恰好看完《福尔摩斯小姐》没多久,正处于极度anti打破第四面墙的阶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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