胡斌 高清

评分:
9.0 推荐

分类: 剧情片 2010

导演: 关天

评论:

  • 振星 9小时前 :

    抄台词:“一个国家的尊严就等同于它给女性的尊严。”

  • 宏柔绚 7小时前 :

    除了羡慕只有羡慕。

  • 卫添裕 1小时前 :

    四星全给题材 如果不是题材 真的没办法给一部2个多小时的MV这么多星……

  • 旗玲玲 0小时前 :

    前半一个多小时看得我又想笑又恶心,拥挤的音乐和疯狂的煽情填满了每一处空间,根本没有节奏可言,一段又一段的内容接连放送,没有剧情只有信息。后面我承认反转是令人震撼的,角色拉黑又洗白也是厉害,但片子真的信息塞爆,因此没有任何一个段落得到充分有效的发挥,角色也令人难以共情,甚至难以令人信服。多给一星纯粹是为了律师演员和男政治老师、死去女老师的颜,少量足够力量的台词,以及不少撕破摊开的印度黑幕。只可惜片子的主题在我看来,依旧只是几乎所有人都在为自己的私心服务。

  • 昔情韵 0小时前 :

    层层递进、振聋发聩、义愤填膺、感慨万千!!!

  • 在香莲 7小时前 :

    一有个热度片借着风就尬吹印度,挺符合豆瓣没见过世面的部分文青的日常行为准则。就庭审那段,三本院校的法律系公开课做的都比那专业。高赞还吹捧其电影业的发达程度……

  • 冼碧曼 0小时前 :

    堪称《杰伊·比姆》的姊妹篇,在立意上甚至比其更加深刻,最精彩的是随着剧情推进完成了立场转换和内核蜕变。一起惨案被广泛关注,逍遥法外的凶手引起众怒。看似正义的枪响终结了罪恶,顺应民意皆大欢喜。法庭上的“怒汉”对案件提出了质疑,民意是否能凌驾于法律?当真相水落石出,原来一切都是肮脏的政治游戏,众人都是被操纵的武器。“未知全貌不置可否”对如今的网络时代不过是一纸空文,舆论的浪潮足以席卷所有异议。“媒体的存在是为了报道真相,还是媒体所说的一切都是真相?”比起质疑,宣泄情绪要轻松得多。比起思考,随波逐流要容易得多。打破偏见的勇气,好过执行正义的工具。

  • 妫明旭 9小时前 :

    韩国以及印度的电影,为何敢于这么拍出黑暗,国内连拍都不敢吧,敢拍的导演演员肯定直接被封杀,几乎不可能过审,都让国民活在童话之中,感谢韩国印度拍的这种电影,让我们看清楚人性

  • 冬霞 2小时前 :

    一再刷新印度政治的黑暗度 知道黑 原来还是有更黑 2855

  • 嵇云飞 0小时前 :

    所有国家都在与问题的斗争中进步,只有我们在没问题的自嗨中坠落

  • 凌璐 2小时前 :

    这么高分怎么打出来的?立意起的很高,探讨的点也很多,通过一起案件牵扯出来各种社会面的问题,从政府到司法到媒体到人民,自上而下自下而上,问题蛮多,也不光是印度社会的问题,应该说每个国家都有的问题。但是,揭露这些阴暗面可以,能不能不要把观众当傻子,你看看那个法官还有律师都说的是些什么业余话术?最起码的职业操守都没有?说的话连个老百姓都不如。可信度瞬间就减了大半。而且这片子啊,一直在各种自我感动,几分钟就来一组慢镜头加史诗配乐,根本不给你机会好好搞清楚整个事件的流程。人物也单薄的可怕,每一个人都是工具人,根本不能称之为人物,稍微能看的就是法庭上那段,但是也各种穿插一些非常业余的对话,所以常常出戏。后面反转也就那样吧,没有上升到什么印度电影就甩我们几条街了,至少这片子不行,完全不行。

  • 卫美红 5小时前 :

    叙事技法挺拙劣的,宝莱坞式的形式感犹存,并不对胃口。但即便如此,这道直面社会议题的大杂烩已经足以震荡观众的味蕾。其原因,才是当下观众或不是观众的人们,所面临的困境与无力——揭露出这些,是本片对国内观影环境的最大价值。

  • 函靖巧 9小时前 :

    4月上映,7月女总统就选出来了,因吹丝挺~

  • 夏侯冷荷 4小时前 :

    校园腐败,司法腐败,政府腐败,

  • 哈子安 3小时前 :

    不够深刻,学术腐败,政治肮脏,新闻操控,民众情绪利用,人权平等各种蜻蜓点水,大杂烩一锅端,总体感觉有点凌乱。但至少能拍,有点韩国内味了。

  • 敏彩 5小时前 :

    我们不方便讨论的故事,究竟是什么故事?女性权益?不是的,这只是这个电影的起点,每出现一个反转,人家就向前走了一步。最后你会发现,印度人要讨论问题是我们绝对的禁区。绝对绝对的禁区,只属于我们。

  • 於星汉 7小时前 :

    如果律师真正辩护的就是那四位嫌犯,就算被害人是“完美”的,就算真实情况确实是四名嫌犯奸杀被害人,只要嫌犯一天没有受到法律的审判,就没有人可以判他们有罪,更不能用私刑。法律应该体恤民众,但更要超越民众的偏见。

  • 性明杰 7小时前 :

    4月上映,7月女总统就选出来了,因吹丝挺~

  • 云梅雪 6小时前 :

    如果律师真正辩护的就是那四位嫌犯,就算被害人是“完美”的,就算真实情况确实是四名嫌犯奸杀被害人,只要嫌犯一天没有受到法律的审判,就没有人可以判他们有罪,更不能用私刑。法律应该体恤民众,但更要超越民众的偏见。

  • 怡淑 8小时前 :

    后半段的反转略精彩~结尾有些拖沓,不干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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